中国观赏石协会
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业务评价办法
第一条 为贯彻《观赏石鉴评》国家标准,促进观赏石行业健康发展,提高观赏石鉴评的社会信誉度,培育和壮大观赏石鉴评人才队伍,规范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(以下简称鉴评专业人员)业务行为,根据中国观赏石协会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鉴评专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基本道德素质,热爱观赏石事业,遵守观赏石鉴评从业道德要求。
第三条 鉴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科学、文化、艺术素养,对观赏石具有独立鉴赏和评价的能力。
第四条 鉴评专业人员应经过观赏石基本理论和鉴评专业知识培训,具备一定的赏石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,有收藏观赏石和参与观赏石展会、鉴赏评价等赏石活动经历。
第五条 鉴评专业人员的业务评价需通过申报、审查和发证三个程序,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可直接向中国观赏石协会提出申报。
第六条 鉴评专业人员审查工作由中国观赏石协会组织,对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,由中国观赏石协会颁发《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证书》。
第七条 《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证书》由中国观赏石协会统一制作,鉴评专业人员由中国观赏石协会统一管理。
第八条 鉴评专业人员可参加各类观赏石鉴评工作。
第九条 鉴评专业人员在开展鉴评工作时,应遵循独立、客观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注销鉴评专业人员证书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观赏石协会负责解释。
2017年6月1日
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
申 报 表
所在省份:
姓 名:
联系电话:
中 国 观 赏 石 协 会 制
年 月 日
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申报表
姓 名 |
| 性 别 |
| 两寸免冠照片 | |
出生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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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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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 时 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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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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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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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 | 学 位 | 毕(肄、结)业时间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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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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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专业技术职称 | 职称取得时间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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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著作、文章及论文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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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、进修和培训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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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赏石活动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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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何种社团、任何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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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请按照上表内容附毕业证书、已获专业职称、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。
点击下方链接,下载报名表:
http://pic.chinaviewstone.com/2018/11/09/1541760274f72tXM.docx